法規名稱: 藥事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項後段中藥從業人員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登記作業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3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4年3月18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中字第1141860113C號函修正全文1 1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藥政

法規異動

修正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