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硝基呋喃代謝物之檢驗(MOHWV0040.07)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8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1年8月4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111901342號公告修正發布 ,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食品衛生

法規異動

修正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