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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生物檢體輸入輸出作業要點
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月5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 1001408806號公告訂定發 布全文12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食品衛生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1月5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 1001408806號公告訂定發 布全文12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生物檢體輸入輸出應檢文件表
附件二-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但書認定原則
附件三-人體器官、組織及細胞輸入輸出申請表
法規異動
訂定發布全文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