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項醫療報酬的申報:
(一)報經保險人同意後,特約醫療院所依當月實際巡迴醫療或醫師支
援情形,向保險人申報本項醫療報酬。
(二)申報單位:
1.巡迴醫療者,由辦理巡迴醫療之特約醫療院所申報。
2.醫師支援二、三、四級離島無醫師衛生所(室)者:
(1)受支援之醫療院所如係本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由該地區
之醫療院所申報費用。
(2)受支援之醫療院所如非本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則由原支
援醫師原服務之醫療院所申報費用。
(三)申報方式及時間:
1.採書面審核,每月申報一次。於次月二十日前連同門診費用申
報一齊送保險人,惟請另置於信封內,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
山地離島地區醫療報酬」字樣。
2.須檢附之資料:醫療報酬申請表第一、二聯。
(四)醫療報酬申請表之填寫:
1.本申請表一式三聯,第一、二聯送保險人憑辦,第三聯由醫療
院所留存。
2.依當月份實際巡迴醫療或醫師支援情形填寫。
(1)受理日期、受理編號由保險人填寫。
(2)年月欄:實際巡迴醫療或醫師支援之月份。
(3)編號:每月填送均自 1號起編。巡迴醫療報酬係給付別 1、
2 、 4,應以半天計次(每半天填寫一編號);醫師支援二
、三、四級離島無醫師衛生所(室)醫療報酬係給付別 3,
應以一天計次(每一天填寫一編號)。
(4)給付別:
填「 1」為支付標準診療項目編號01024C山地離島地區醫師
巡迴醫療費(半天)。
填「 2」為支付標準診療項目編號01027C山地離島地區護理
人員陪同醫師巡迴醫療費(半天)。
填「 3」為支付標準診療項目編號01028C支援二、三、四級
離島無醫師地區醫療費(一天)。
填「 4」為支付標準診療項目編號01033C山地離島地區藥事
人員陪同醫師巡迴醫療費(半天)。
(5)日期欄:巡迴醫療或醫師支援之日期。
(6)地點欄:巡迴醫療或醫師支援之地點。
(7)診療人次:填寫當次診療之人次。如給付別為 2、 4,本欄
不用填寫。
(8)申請金額: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所
訂點數填寫。
(9)核減額及核定額由保險人填寫。
(10)總表欄:於最後一頁填寫。
3.填寫時請依同一給付別集中申報,同一請領人姓名亦應集中申
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