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資料集上架作業:
(一)資料集內容除涉及個人隱私或業務機密、建置或取得不符成本
效益及資料無法取得完整權利或授權等因素外,應考量資料提
供使用之公益性,以對外開放為原則,經由資料業管單位進行
編修,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政府資料開放作業原則之規
定檢核資料品質及格式後,送秘書單位審查。
(二)秘書單位完成待上架資料集之審查,經簽陳諮詢小組副召集人
以上長官核准後,辦理上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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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會開放之資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資料業管單位得檢附相關資料,
送秘書單位審查,經簽陳諮詢小組副召集人以上長官核准後,辦理下
架事宜:
(一)因情勢變更或其他正當理由,致繼續提供公眾使用,不符合公
共利益。
(二)有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隱私權等權利或其他法律上利益之
虞。
(三)須重新調整已上架資料集之格式、品質、時間頻率或彙整等因
素。
(四)其他認有應辦理下架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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