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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核發2012年臺英青年交流計畫贊助證明作業規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肆字第10124620612號令 廢止,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青年輔導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肆字第10024615392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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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肆字第10124620612號令 廢止,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臺英青年交流計畫贊助證明申請表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