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換單位所退之票據及退票理由單於送往票據交換所途中遺失之補救措施
時間: 中華民國063年12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63年12月16日中央銀行業務局(63)臺央業字第1551號函訂頒
法規體系: / 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

法規異動

訂定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