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為辦理中部科學園區業務,特設中部科學園區管理 局(以下簡稱本局)。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