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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辦理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8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6年8月29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人字第0960023551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9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家科學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6年8月29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人字第0960023551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9點
附件下載
附表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員工赴大陸地區申請表
附表二-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赴大陸地區人員返臺意見反應表
附表三-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赴大陸地區人員統計表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