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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重要口述傳統傳習藝生結業考核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3年1月22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資傳字第11330006872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文化建設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13年1月22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資傳字第11330006872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