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業部核發簡任非主管人員職務加給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3年8月21日農業部農人字第1130113621號函修正發布第3點及 第3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組織

法規異動

修正

三、前點有關「職責繁重」之審核,由受評人之直屬主管或部長指定適當
    之人員進行初評(如附表),並送請審查小組進行複評後,由本部人
    事處就審查小組複評結果,簽陳部長圈選。
    前項審查小組由本部三位次長、主任秘書及人事處處長等五人組成,
    就初評意見書面審查,必要時得召開會議審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