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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1年11月1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1111483216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6年12月1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0961479769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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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9月2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1021481777號令修正發 布第1點、第3點、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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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111年11月1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1111483216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流程圖
附件二-活動物人道安樂死
附件三-動植物檢疫重大事件速報單
法規異動
廢止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