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以下簡稱本辦 法)係依產業創新條例第九條第二項之授權,於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九日訂 定發布,迄今歷經三次修正,最近一次於一百十一年六月六日修正。本次 係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改制為農業部,爰修正本辦法 ,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