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運用糧食平準基金收購稻米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1月0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0年1月1日廢止(中華民國90年2月6日行政院九十農字第002777 號函發布准予自 90年1月1日起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農糧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