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35
人,瀏覽人次:
82679510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撥售機關學校團體員工食米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8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8月1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0991095496號令廢止; 並自99年8月20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農糧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1月1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貳(一)字第891120019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14點;並溯自88年7月1日起實施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3年1月1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貳字第 0931131003號令修正 發布第7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 93年4月1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0931131204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13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99年8月1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0991095496號令廢止; 並自99年8月20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一-機關學校團體員工食米白米品質標準
附表二-機關學校員工團體食米糙米品質標準
格式一-(申購機關全銜)機關學校員工團體食米申購書
附表三-機關學校團體員工食米訂價分區表
格式二-申購證明單
法規異動
廢止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