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臺東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8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2年8月30日農業部農授水字第1126044714A號公告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臺東管理 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林業

立法總說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臺東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於一百十一年
七月十二日公告,曾於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告。茲因配合行
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改制為農業部,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
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另鑒於農田水利設
施範圍為農田水利法所定從事農田水利事業之基礎範圍及管理維護工作之
標的,應配合各地之管理需求與清查盤點更動及增減,依農田灌溉排水管
理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調整相關渠道圳路起迄點座標及渠道長
度,且為符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實際情形,依序逐步辦理公告,爰修正本農
田水利設施範圍及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