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鍋爐操作職類申請檢定資格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0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31806519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3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技術士技能檢定鍋爐操作職類 甲級申請檢定資格」及「技術士技能檢定鍋爐操作職類乙級、丙級申請 檢定資格」)
法規體系: / 行政 / 勞工 / 職業訓練

法規異動

修正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