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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飲用水處理藥劑酸化液中鎘、鉻、鉛及銀檢測方法-火焰式原子吸收光譜法(88.01.08公告)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2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9年12月2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檢字第0078125號公告 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水質保護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8年1月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檢字第0000852號修正發 布;並自88年4月8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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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9年12月2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檢字第0078125號公告 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