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8月0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5年8月7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0950061593號令修正發 布第18條;刪除第15條、第16條、第17條、第22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

法規異動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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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二第一項所定關於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限期補
  正及限期改善之查驗,包括書面審核或飲用水水質採樣及檢驗;主管機
  關應於公私場所報請查驗後,七日內完成書面審核或飲用水水質採樣,
  三十日內完成飲用水水質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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