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固態生質燃料採樣方法(NIEA A104.01C)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3年12月19日環境部環部授研字第1135116921號公告訂定,並 自114年4月1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立法總說明

為執行固態生質燃料採樣,爰引國際標準化組織所訂方法( ISO 18135)
及( ISO 14780),且考量檢測實務需求,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九條
第三項及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四十一條第三項,訂定「固態生質燃料採樣方
法(NIEA A104.01C)」,其要點如下:
一、本方法適用於固態生質燃料之採樣。
二、本方法係依據固態生質燃料儲存型態、種類、數量及周圍環境等,選
    擇適當之採樣設備及採樣方法採集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