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有機類化學物質檢測方法-定性及定量分析法(NIEA T101.14C)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7月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4年7月9日環境部環部授研字第1145108668號公告訂定,並自 114年10月1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立法總說明

為執行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之檢測,參考環境部公告環境檢
測標準方法及相關調查研究計畫報告,爰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四十四條第四項,整併現行檢測相關規定,訂定「有機類化學物質檢測方
法-定性及定量分析法(NIEA T101.14C)」,其要點如下:
一、本方法適用於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所列之有機類化學物質檢測
    。
二、本方法利用適當之檢測儀器進行有機類化學物質定性可能之成分,如
    有需要再使用合適之方法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