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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海水中鎘、鈷、銅、鐵、錳、鎳、鉛及鋅檢測方法–鉗合離子交換樹脂濃縮/原子吸收光譜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1月0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1年11月5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 0910080251號公告廢 止;並自公告日起三個月後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12月1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檢字第0075667號公告 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90年3月18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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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1年11月5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 0910080251號公告廢 止;並自公告日起三個月後施行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