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82
人,瀏覽人次:
85198525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土壤中鎘、鉻、銅、鎳、鉛及鋅檢測方法-0.1M鹽酸部分萃取火焰式原子吸收光譜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3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1年3月1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1)環署檢字第 0910017654號公 告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0年8月1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0)環署檢字第27038號公告訂定 發布全文11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1年3月1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1)環署檢字第 0910017654號公 告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