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88
人,瀏覽人次:
92486645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毒性化學物質中六價鉻檢測方法-比色法(92.11.07公告)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6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3年6月2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0930043772號公告自 93年9月15日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11月7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0920083206號公告訂 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3年6月2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0930043772號公告自 93年9月15日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圖一-毒性化學物質中六價鉻檢測方法流程圖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