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鹿肉製品中含豬肉成分之定量檢驗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3月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3月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授食字第 1011900778號公告訂 定發布全文1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法規異動

訂定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