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金融業者收取房屋貸款提前清償違約金案件之處理原 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9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9月29日公平交易委員會公服字第 10412608411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公平交易

法規異動

廢止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