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就業代金分期繳納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4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4月18日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社字第10300201852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第1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 民族就業代金分期繳納作業要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原住民

法規異動

修正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處理受處分人申請分期繳納原住
    民族就業代金案件,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