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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信託業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運用於國外投資之範圍及限制規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0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10340003821號 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7月11日財政部臺財融(四)字第 0924000640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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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2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240000410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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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10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10340003821號 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