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廣播電視法於一百零五年一月六日修正公布。因購物頻道係專以促銷 商品或服務為內容之廣告頻道,為維護節目之完整性,保障視聽大眾之收 視權益及消費者權益,並尊重媒體專業自主,爰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三十 七條第二項規定,擬具「衛星廣播電視購物頻道插播式字幕管理辦法」, 其要點如下: 一、本辦法訂定依據。(第一條) 二、插播式字幕定義。(第二條) 三、插播式字幕播送方式。(第三條) 四、播送消費者申訴資訊方式。(第四條) 五、本辦法施行日期。(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