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動通信網路語音接續服務市場顯著地位者接續費上限(113.07.30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7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3年7月30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平臺字第11341016030號 公告訂定發布全文4點,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