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1880MHz至1895MHz無線專用交換機系統及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7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7月15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0943016431號 公告訂定發布,並自109年7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立法總說明

電信管理法業於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制定公布,本會考量技術發展現
況及參考國際技術標準,依電信管理法授權,擬具「1880MHz至1895MHz無
線專用交換機系統及終端設備技術規範」,作為設備製造商、進口商及經
銷商等辦理型式認證之依據。其訂定重點分述如下:
一、依據及適用範圍(第一點)。
二、縮語(第二點)。
三、必要測試項目(第三點)。
四、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第四點至第十五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