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ISDN用戶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7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7月17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0943016835號 公告訂定發布全文4點,並自109年7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立法總說明

電信管理法業於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制定公布,ISDN是數位式多功能
的公眾通信網路,可將多種不同的電信服務納入一個統一的數位網路中,
提供用戶全數位化的整體通信服務。為因應技術發展現況,及考量ISDN用
戶電信終端設備屬連接公眾電信網路之電信終端設備,爰參考現行「ISDN
用戶終端設備技術規範」及國際技術標準,擬具本規範,作為設備製造商
、進口商及經銷商等辦理型式認證之依據。其訂定重點分述如下:
一、法源依據(第一點)。
二、適用範圍(第二點)。
三、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第四點)。

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