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行動通信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於一百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訂定發布 ,為配合5G技術日漸成熟及行動通信之特定用途,使本技術規範除適用連 接公眾電信網路之電信終端設備外,亦適用於連接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 之終端設備等特定用途,爰將名稱修正為「行動通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同時參照國際相關規範,於本次增訂4.8 GHz至4.9 GHz之相關適用範圍 、測試項目、合格標準等測試要求,及修正部分功率、相鄰頻道洩漏功率 比限制值,以接軌國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