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110.02.22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基礎字第 11063002172號 公告訂定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立法總說明

為確保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之設置,保障民眾通訊傳播服務品質及權益
,爰電信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七項明定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之設置,應
符合技術規範;其技術規範,由主管機關公告之;爰本會依據上述法律授
權訂定本技術規範,其訂定重點如下:
一、用詞定義及適用範圍(第二點及第三點)。
二、建築物電信設備設置架構、設備及其空間之設置、維護及責任分界點
    (第四點及第五點)。
三、電信設備線纜、相關器材規格、圖說繪製及配線系統施作(第六點至
    第十一點)。
四、配線箱、電信室、電信保安接地及引進設施之設計(第十二點至第十
    七點)。
五、電信設備與其空間設計、設置之審查、檢測及審驗(第十八點)。

法規異動

訂定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