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之設置,保障民眾通訊傳播服務品質及權益
,爰電信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七項明定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之設置,應
符合技術規範;其技術規範,由主管機關公告之;爰本會依據上述法律授
權訂定本技術規範,其訂定重點如下:
一、用詞定義及適用範圍(第二點及第三點)。
二、建築物電信設備設置架構、設備及其空間之設置、維護及責任分界點
(第四點及第五點)。
三、電信設備線纜、相關器材規格、圖說繪製及配線系統施作(第六點至
第十一點)。
四、配線箱、電信室、電信保安接地及引進設施之設計(第十二點至第十
七點)。
五、電信設備與其空間設計、設置之審查、檢測及審驗(第十八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