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衛星地球電臺設備技術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7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2年7月18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基礎字第11265015291號 公告訂定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立法總說明

電信管理法業於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制定公布,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
一日施行,本會考量技術發展現況及參考國際技術標準,依電信管理法第
六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之授權,擬具本規範,作為衛星地球電臺設備製造商
、進口商及經銷商等辦理型式認證之依據。其訂定重點分述如下:
一、法源依據。(第一點)
二、名詞定義及縮寫。(第二點)
三、適用範圍。(第三點)
四、參考之技術標準。(第四點)
五、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第五點)
六、測試規定。(第六點)
七、警語標示。(第七點)

法規異動

訂定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