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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具有退撫新制施行前軍職、教育、公營事業、聘用及臨時人員等 年資採計規定、須檢附之證件及查證方式
時間:
中華民國90年8月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0年8月9日銓敘部(90)退二字第2057075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點
法規體系:
/
考試
/
銓敘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8月9日銓敘部(90)退二字第2057075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點
法規異動
訂定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