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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辦理公務人員辦公往返途中死亡因公撫卹案件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1月0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中華民國99年11月30日銓敘部部退四字 第0993276816號函自10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考試
/
銓敘
/
撫卹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5年12月18日銓敘部八五臺特四字第1394407號函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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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中華民國99年11月30日銓敘部部退四字 第0993276816號函自10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