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7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0年7月22日監察院院台外字第1102030044號函修正發布第5點
法規體系: / 監察 / 組織

法規異動

修正

五、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院長就本院職員派
    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