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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7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0年7月22日監察院院台外字第1102030044號函修正發布第5點
法規體系:
/
監察
/
組織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0年2月18日監察院院台外字第1102030011號函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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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110年7月22日監察院院台外字第1102030044號函修正發布第5點
法規異動
修正
五、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院長就本院職員派 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