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出國考察人員之遴選條件如下: (一)熟悉業務,具有專長、語文能力。 (二)品德優良,具發展潛力。 (三)最近一年內未曾受公費出國考察。 (四)最近三年未受任何處分且考績(核)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