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奉首長核定下達修正發布第5點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民政類 / 組織目

法規異動

修正

五、本會應設立受理性騷擾申訴之專線電話、專用電子信箱等,並指定專
    責處理人員。
    專線電話:25854817
    專線傳真:25852730
    專用電子信箱:ct@mail.taipei.gov.tw
    受理性騷擾申訴後,將指定專責處理人員協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