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488
人,瀏覽人次:
88804605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供公共使用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金額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7年5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5月1日臺北市政府(97)府產業商字第 09730144600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建設類
/
商業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4年12月29日臺北市政府(84)府建一字第84094663號公告訂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88年11月29日臺北市政府(88)府建商字第8808471900號公告修正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97年5月1日臺北市政府(97)府產業商字第 09730144600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