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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商業處受理共享廚房申請辦理社區參與公聽會費用收支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5月18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11)北市產業商字第11160 16793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111年5月18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建設類
/
商業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1年5月18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11)北市產業商字第11160 16793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111年5月18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臺北市商業處受理共享廚房申請辦理社區參與公聽會費用基準
法規異動
訂定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