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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國民中學技藝教育班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4月2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北市教中字第10534132300 號函自105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高國中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6年8月5日臺北市政府北市教二字第046109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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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2年7月29日臺北市政府北市教二字第38776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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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4月2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北市教中字第10534132300 號函自105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