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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補充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0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7年10月30日臺北市政府(97)北市教中字第09739728200號函停 止適用〈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高國中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0年1月17日臺北市政府北市教二字第02106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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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7年10月30日臺北市政府(97)北市教中字第09739728200號函停 止適用〈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