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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學學生重修學分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8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8月2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北市教中字第 1083083825 號函停止適用,自108年8月30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高國中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8月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3)北市教二字第 09336002900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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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9年12月1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9)北市教中字第 099417015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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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8年8月2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北市教中字第 1083083825 號函停止適用,自108年8月30日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