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247
人,瀏覽人次:
96005811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社區大學教學點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4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北市教終字第1113088137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社會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五北市教社字第0954016960 0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 97年10月3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7)北市教社字第09739722900 號函修正(自98年2月1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3年8月2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3)北市教終字第1033916040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9點,自103年9月30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4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北市教終字第1113088137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附件-臺北市社區大學申請設置教學點規劃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