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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兒童育樂中心場地收費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終字第10430955100 號令廢止,並自104年2月9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社會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1月18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2)北市教社字第102322607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102年2月1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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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終字第10430955100 號令廢止,並自104年2月9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臺北市立兒童育樂中心場地收費基準表
法規異動
廢止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