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失學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4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4月14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特字第1043401950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特殊教育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