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高中職減免學雜費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7月2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北市教特字第1053706330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1點,並自105年8月1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特殊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4年8月1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四北市教特字第09436187900 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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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7年9月4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7)北市教特字第 09738001000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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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8年 9月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8)北市教特字第09838252400號 函修正發布第4點、第7點、第1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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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0年8月1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北市教特字第10040603700 號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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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1年7月2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1)北市教特字第10139946100 號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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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教特字第10237609100號令修正 發布第3點,並自102年8月1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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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4年7月2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特字第1043702750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0點,自104年8月1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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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05年7月2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北市教特字第1053706330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1點,並自105年8月15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