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中等學校加強教師每日在校至少七小時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0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10月1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六北市教人字第0963835460 0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人事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0條